致全体村(居)民的公开信
2016-10-14 09:30:29

各位村(居)民:

村(社区)村(居)民委员会是村(居)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的规定,今年,本村(社区)村(居)民委员会任期届满,要进行换届选举。搞好村(社区)村(居)委会换届选举,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,夯实城市管理基层基础,加强和谐社区建设,促进和谐社会构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因此,大家要以主人翁的态度,正确对待村(社居)委换届选举,以正确的心态推荐心目中理想的村(社居)委干部人选,正确行使民主权利,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。

选好村(社居)委干部既是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,又是关系全体村(居)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。根据《马鞍村(社区)村(居)民委员会选举方案》的要求,村(社区)村(居)民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,由村(社区)有选举权的村(居)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。其目的是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、作风正、有文化、有本领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。因此,大家在提名、推荐候选人或选举时,一定要按照《马鞍村(社区)村(居)民委员会选举方案》中对村(社居)委成员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,从人选的文化程度、年龄、能力水平、群众观点、遵纪守法、关心集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,真正把讲政治、懂管理、善决策、办实事,能够真心实意为居民群众服务的人选进领导班子,做到好中选优。经村(社区)村(居)民代表会议决定,本村(社区)村(居)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2016年11月10日,希望广大选民积极参与,切实履行法律赋予自己的职责,为做好村(社居)委换届选举工作而共同努力!

马鞍村(社区)村(居)选举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