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救助申请办理指南

(一)政策依据 《无锡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》[锡政办发〔2007〕204号]

(二)受理审批
1、申请人:向户籍地社居委提出书面申请,同时需提供户籍册、家庭人员收入证明,疾病诊断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。

2、社区居民委员会(村民委员会):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,并向社会公示一周。对无突出争议的申请人,填写《无锡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审批表》,签署意见后报街道(镇)民政部门审核。

3、街道办事处(或镇人民政府):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、核实,签署意见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。

4、市(县)、区民政部门:对申请人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,对批准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报市民政局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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